种类 |
常规材料 |
辅助材料 | ||
公 证 |
声明书公证 |
1. 身份证明文件 (如声明人系自然人,应提交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身份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须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具有法定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如系法人申办,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办的,应当提交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公证申请表 3.声明书文本 |
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1.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 |
委托书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 2.公证申请表 3.委托书文本 |
与委托书内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 1、寄养委托书,应提交被寄养人身份证件、委托寄养人与被寄养人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或被寄养人出生证明) 2、离婚诉讼委托书,应提交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 3、继承国内遗产事务委托,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注:涉不动产遗产继承不予办理) | ||
婚 姻 状 况 类 公 证 |
结婚 公证 |
1.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 2.公证申请表 3.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原件 注:原则上仅为本馆或我驻第三国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人出具结婚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或结婚公证(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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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配偶类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 2.公证申请表 |
1.若当事人为离婚,应提交离婚证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 2.若当事人为丧偶,应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3.申办声明书类公证,须提供本人至申请公证之日无配偶声明书;申办无配偶公证(实体),须提交无配偶证明申请表 | ||
国籍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 2.公证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有代理权的证明) |
1.申办具有中国国籍公证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的,应提交有效中国护照及居留证明 2.申办不具有中国国籍公证的,应提交驻在国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有效护照、居留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 3.非法移民申办具有中国国籍公证须凭有效中国护照;申办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如无有效中国护照,可提交国内居民身份证或我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无法提交任何身份证明,应当如实说明有关情况,以便核实确认身份 | ||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 2.公证申请表 3.申请公证的文书原件 (自然人申办的,当事人本人应当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文书上签字或者捺指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办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或捺手印,并加盖单位印章,公证申请表与文书上签名或指印应当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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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 2.公证申请表 3.申请公证的文书原件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可为本馆和驻第三国使领馆出具的文书公证,一般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文书和驻在国出具的文书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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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 2.公证申请表 3.当事人姓名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曾用名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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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公证 |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 2.公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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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认证 |
1.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认证申请表 3.已经驻在国当地有关部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
1.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须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