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护照
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2张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
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V2013)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48mm×33mm)。请务必完整、真实填写申请表格。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阿尔巴尼亚公民):需提供在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辅助材料
签证 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
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 |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
| |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
| |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或外国船舶公司的担保函 |
| |
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
| |
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阿外交部或相关部门照会 |
| |
赴中国旅游人员(个人) |
1、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银行出具的资产证明 3、往返机票订单、酒店订单等材料 |
| |
|
团体 |
被授权旅游单位出具的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
|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
1、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邀请函、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2、邀请方和受邀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 |
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申请人和邀请人之间的家庭关系证明 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 |
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
1、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的护照原件 3、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身份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该儿童出生时,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复印件。 |
|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注:邀请函需包括邀请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
| |
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
外交部领事司通知名单或《外国高端人才邀请函》 |
| |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
1、邀请人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关系证明原件 |
| |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
1、邀请人护照及停留居留证件或签证 2、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关系证明 |
| |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件;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
| |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营业性演出)(≦90日) |
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原件、《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原件 |
| |
|
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其他工作)(≦90日) |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短期工作证明》原件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 |
|
|
入境工作超过90日(>90日) |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 |
|
请注意: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无误,任何不实、误导或不完整均可能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被拒绝进入中国。
必要时,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文件,或要求申请人接受面谈。
领事官员依据申请个案决定是否颁发签证、以及签证的种类、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